泉州规范民办学校收费-阳光宣传 专户监管
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泉州泉州县(市、规范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民办私立学校、学校宣传银行将签署《泉州私立学校资本监督专项账户监督管理协议》,收费监督管理私立学校收取的阳光学生费用账户,实施风险预警。专户
为维护家长和学生的监管权益,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提醒家长确定学校收费账户信息。泉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规范所有费用,应当直接存入学校收取学生费用的民办资金账户。家长应当按照市、学校宣传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收费收费账户,按照学年(或学期)支付费用,阳光不得将费用存入其他账户,专户不得一次性支付多年费用。同时,学校实施阳光宣传制度,应设置宣传栏、宣传标志、宣传墙、收费项目、范围、对象、标准、期限、基础、计量单位、减免规定、接收方式等,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共账号等网络平台上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当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,私立学校应及时更新公布的相关内容。(泉州晚报金融媒体记者陈森森)
如果家长发现学校有违法收费,可以拨打投诉受理电话:12315;市教育局:22060058。
各县(市)区民办学校收费监督投诉受理电话:
鲤城区教育局0595-22398001;
0595-2253828丰泽区教育局;
洛江区教育局0595-22632;
泉港区教育局0595-8797;
石狮市教育局0595-8306869;
晋江市教育局0595-8566;
南安市教育局0595-86378;
惠安县教育局0595-87377777;
安溪县教育局0595-2325;
0595-2388永春县教育局;
德化县教育局0595-235126;
0595-28988开发区教育局;
0595-2757632台商区教育局。
本文地址:http://uct.v8jh.cn/html/19d899972.html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